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对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应及时有计划地对其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①支部谈话。在要求入党的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应及时委派一名支部委员找其谈话,初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具备入党的必要条件,并如实做好纪录。②指定联系人。对具备入党必要条件的申请人,党支部要选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同时由党支部将名单及其基本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③党支部要为要求入党的同志提供学习机会,尽快安排其参加党章学习小组。④申请人应自觉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一般一季度一次。⑤联系人定期找联系对象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一般一个季度一次。联系人要做好谈话记录,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提出考察意见。⑥党支部要根据要求入党同志的表现和觉悟程度,进行讨论,认真考虑是否将他们列入发展对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一是抓好集中培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团校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确定培养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做好定期考察谈话记录。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着重考察:①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要从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工作的态度、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对待个人利益的态度、日常生活中的言行等方面综合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职工作和学习的情况。
3.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①党支部讨论提出初步人选,现为团员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先经共青团组织推优。②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除听取入党联系人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须有两名党员参加,做好记录)征求意见外,还可以征求行政领导、任课教师等方面的意见。③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治审查材料。政审的基本方法是: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外调。④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4.党支部和党总支(党委、工委)应着重注意的几种情况①递交入党申请不满一年者一般不能发展。②充分重视团支部的推荐意见。③群众座谈会意见或党支部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要认真分析,慎重发展。④发展学生党员,对学习成绩也应有一定的要求。在党组织讨论发展期间有必修课不及格和学习成绩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原则上不能作为发展对象。⑤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原则上一年内不考虑作为发展对象(一年之后有明显改变和进步者经上报党委批准方可考虑发展)。⑥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发展。⑦未经过党校培训者不能发展。⑧未经过公示,不能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1.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二是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所规定的职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介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和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同时表明自己的态度“愿意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三是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2.召开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如下: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本职工作和学习表现、政审结论等。③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和学习表现、经历等情况。④与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⑤支部大会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吸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讨论时分歧意见较大的应暂缓表决,提交上级组织审议。
支部大会可让其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表决结束后可以请新发展的党员和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谈体会。
3.预备党员的审查和审批。①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年×月×日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同意接纳(并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还应注明应出席的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人数,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人数。落款盖上所在党支部及书记印章。完成后连同其他材料送交所在党总支。②党总支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在《总支审查(审批)意见》一栏注明“同意支部意见”,盖上所在党总支及书记印章。并向党委汇报。③党委指派专人对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等情况。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提出希望和要求,并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及时通知所在支部及本人,预备期即从支部讨论时间起算。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①党支部要及时通知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②预备党员必须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③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主动向支部汇报思想。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情况每季度讨论一次,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
2.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公示并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委、党总支说明原因。具备党员条件的要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党总支和党委。有关流动党员、出国党员的转正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转正的程序和手续是: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②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③支委会审查;④进行公示;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党总支;⑥党总支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党委审批。
五、加强组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组织发展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党支部、总支应分别建立并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工作责任制,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遗失和延误。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公正、客观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抵制不正之风。
六、发展、转正党员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个人总结(思想成长经历)。3.党校培训证书。4.共青团“推优”表5.群众座谈会记录—参加座谈会的群众要在记录后面签名。6.政审材料。7.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8.入党志愿书。9.转正申请—应说明入党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特别要写明不足和缺点的改正情况。10.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11. 预备党员培养考核表。12.其他说明本人情况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