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和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初审推荐、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等领导评审,拟确定张茂芹同学获得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4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将信息反馈至通识教育学院(博雅楼M楼)。
通识教育学院
2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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