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十佳大学生”公示
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十佳大学生”“十佳女大学生”“学习之星”等学生个人奖项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初审,团总支复审,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推荐杨如华同学作为“十佳大学生”参加学校复选,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杨如华 19级英语教育1班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0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者,请将信息反馈至外国语学院党政办公室(博雅楼M区1-11),电话:2290591.
外国语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