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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03-30 10:11  

 

 

关于2017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资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子项目的,另需符合子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条件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阅。  

(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2. 以下三类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12010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2013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3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未满五年者。  

二、申请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 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其中: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仅限“科研团队”和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申报人填报)。  

3. 博士后:6-24个月。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 申请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5. 申请以成班项目派出的“双肩挑”申请人推选单位重点推荐函(高教行管项目可不提供);  

6.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 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10. 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11.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须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学院主要领导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不超过500)。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一般由外方教授或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邀请时间应不早于公布结果时间且不晚于留学资格有效到期时间,即应在20179月至20189月期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 申请以科研团队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应至少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组长、成员及分工介绍。  

5. 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6.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供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8. 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9. 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有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10.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按“2017年西部项目网报指南”( 附件6 )填写材料1,并将材料3-11原件扫描上传。  

2.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成功后将材料1-11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打印后材料1须贴1寸免冠证件照,材料2应为空白),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上交。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同时,请将单位推荐意见发电子版至172538004@qq.com  

六、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 41 ---2017年4月15日。系统网站将于4月15日24时关闭,请大家及时完成网上申报。  

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将完整的申请材料及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派出的证明(须由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 2017410日前报至学院外事办公室。  

3. 联系人及电话:刘樟民 13795880908

地点:艺术楼1-5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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